我在一家白酒集团下属宾馆上班。2014年10月,集团号召成员企业派人参与市场营销活动。鉴于此次考核的严格,出差补助可能会很少,宾馆原定部分员工宁愿辞职也不愿前往,不得已,宾馆总经理作出口头承诺,不会亏待参加此次活动的人员,让员工放心出门。因人员凑不齐问题,临时派我出去。我们一行10人临出门前向营销活动主办方每人借款3000元用作差旅费。
一个多月后,我们回公司,营销活动主办方差旅费报销果然很少,我公司也未作相应补助,故我们10人的3万元借款也未及时归还。对方即在我公司账务往来上作了相应扣款。宾馆总经理批示从工资中核销。故2014年12月份的工资在昨天终于领了806元,此间,工资条依然显示2350元。
鉴于以上情况,我有以下问题望专业人士解答:
1、宾馆总经理出尔反尔,我们的工资还能追回吗?这属于克扣工资吗?在扣工资前都没有知会一声,是不是损害了我们当事人的知情权?
2、截止今天,我们2015年1月份的工资还没有发放,这属于拖欠工资吗?
3、因该集团在当地尚有一定知名度,我该向哪些部门提出诉求?程序是怎样的?
跪求解答!!!谢谢!!!
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2015-02-28 09:17 回复 赞(0) 2楼
有几点建议,请参考:
1、公司扣你们工资的理由是你们对公司有借款,而借款的目的是公司组织的出差活动,按照法律规定,出差费用应当是由公司承担的,所以集团报销很少以及你们公司不会报销是错误的,所以,你们出差后可以拿着相关票据要求公司核销借款,剩余的钱返还公司,公司平帐。
2、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要看你下一步的打算,如果不想在这干了,可以直接向公司发函,以公司拖欠工资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同时向公司主张经济补偿金,当然如果公司有社保、公积金、加班费未缴纳问题,在向公司主张以公司违法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时一并加上,理由会更充分。
如果公司拒绝补齐工资及支付补偿金,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当然同时可以找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
3、如果不想离开公司,就找到总经理,让总经理兑现当初承诺,或是以别的方式对你们进行补偿。
随着这几年的反腐力度逐渐加强,白酒行业低迷,酒店行业也是,而且目前看不到复苏的迹象,所以可以考虑换换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