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水央城 2015-05-04 11:04 回复 赞(0) 3楼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首先HR要先自审公司有没有相关的休假请假管理制度;
2、如果有,是否经过公司领导审核批准执行的制度?是否公司全员知晓?
3、如果是,那按照一般情况,员工连续月度出勤不满一周,当月社保公司有权要求员工自行承担;
4、连续请假超过30天未经书面申请或批准的,公司有权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5、如果公司有相关的明确要求或规定,那就”照章办事“即可。不能姑息,也不能视而不见,否则其他员工效仿而行,会对公司的管理尤其是HR的工作带来很大障碍;
6、如果公司没有相关的明确制度或要求,员工手册无相关规定,那首先要先从建立完善健全的相关管理制度开始。要”先礼后兵“,否则师出无名,HR的工作就会处于被动了。
张了个天 2015-05-04 10:57 回复 赞(0) 2楼
1.如自身HR位置沒有處理權限的話,收集證據,以郵件形式彙報上級處理。
2.副經理?是HR部門的么?如是這樣,遇見這種事,閉上你的“眼睛”“嘴巴”“耳朵”“鼻子”做自己應該做的事。
3.如有權限,與他部副經理溝通,講明這事的影響,不能讓步,讓其上班,不上班的話至考勤按缺勤處理,三天不來BAIBAI!
3.1 跟他部副經理溝通的時候,這事已經傳出去了,很多人產生抱怨情緒,如這事捅到老闆那,我的飯碗怎麼辦?我被辭退了,副經理,您是不是每個月發我工資啊,就算沒達到要把我開掉的地步,我以後前途肯定沒了,這個怎麼算?一般講到這能做到副經理級的人都會懂~如還“不懂”,只能下猛藥了!
3.2 這個看貴司的規章制度咯,病事假那麼多天由誰來簽,那麼多的假期沒個副總或總經理簽批怎麼可能;如,只是副經理說的算,你們的考勤、請假、公司規章制度就一擺設!這事直接彙報至總經理級別,說明成本不上班都要買社保,還要公司承擔一定的法律風險等等,肯定不值得。領導肯定會約談副經理,捅上去的事情,就不怕別人給你穿小鞋!給你兩字: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