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公司在推导绩效考核时,有两个困惑一直不得其得,请不吝赐教。
1、绩效与奖惩的关系如何定位?举例说,生产部有个考核指标是交付及时率,定义为当月及时交付的单数除以当月应交交付的单数。对于二次延误交单,有个加倍扣分的规则。现在公司领导又增加了个规定,说对于延误订单,出现延误天数一天,扣多少钱。这样出现了绩效与奖惩同时进行的局面,我想说的是,这样是否合适?绩效与奖惩是否只能取一,如何共处呢?
2、绩效目标是否经常要有变更?从老板来看,有些指标在上半年运行后,得分都很高,超出基本目标,所以要不断变化,以求进步;从员工来看,指标来回变高,等于以前好不容易做到的事,现在要更努力完成,倒不如先不努力,留点力气,这样还能保点奖金。请问,绩效目标是否在常变?如何说服员工接受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