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服务的公司(B)是一家集团公司(A)的子公司,公司(B)又有子公司(C)和(D),D公司在外地。B与C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我的职位是人事。
三周前,领导让其助理口头透风出来,暗示公司要关,让员工去外地工作,要么自寻出路。让员工最晚两周内告诉领导想法。我在规定时间内(上周)微信跟领导沟通,表示不去外地工作,看能否安排其它工作。领导说公司C要解散,没有办法。我说我的合同是与公司B公司签订,他仍说让我去外地工作。我再次明确无法去外地,公司可按规定给与补偿,我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领导当时并未答复。
本周二,领导助理发了封邮件,说是之前与我协商未果,现公司对我工作做出调整,决定将我调往外地对公司D做支持,出差3个月。决定2日后生效。若我不同意再在生效前与领导助理沟通。
我并不认为之前公司就我的工作安排有任何所谓的协商,一直都是强硬状态。且不论是公司所谓协商去宁波工作或是去出差,因为我确实无法去外地工作,公司的种种,在我认为都是一种变相的逼迫自动辞职,以逃避补偿。
想问,若公司硬性要求出差,我能否拒绝。若因拒绝,公司是否会与我无偿解除劳动合同?面对公司层出的花样,我该如何应对?
多谢!晴天遇上雨天 2015-09-23 14:08 回复 赞(0) 1楼
一、明确一下你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
1、与B公司签订的。所以,无论谁跟谁是一套班子,C公司关闭与否与你没有半毛钱关系。
2、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有无关于可以派遣至外地的约定?如果没有,员工可以不接受。
3、工作职责和内容:有无要求支援D公司的约定?我相信是没有的,所以,领导助理关于要求你出差支持D公司的邮件反倒成了你的有利证据。感叹一声:真是猪一样的助理啊~~
二、公司关于要求你支持D公司的出差要求是无理的,可以拒绝。说白了,D公司也跟你半毛钱关系都没有,公司如果以此为由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一是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补偿你。如果不经协商,强行解除,则需要双倍标准补偿你。
三、如果你拒绝出差,公司也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而是换其他方式逼近你自行离职以逃避补偿。那么,只有看你自己了。合理的调整你是需要配合的,不合理的行为,也需要你采集证据以自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