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聘总经理在试用期内由于零业绩、每月来公司上班次数仅有几天,并且都是下午来上班,通讯工具经常联系不上,公司决定与其解除雇佣关系。
1、劳动合同正常签订;2、额外签订了对赌协议(业绩指标和团队组建指标),协议上没有注明违反公司规定,公司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不给予经济赔偿等内容。
3、公司考勤制度上未规定总经理必须按照员工考勤制度来,也未规定其它考勤办法。4、目前人也不在公司。
需解决问题:1、人不来公司我该如何有效处理解聘工作 2、怎么规避此次解聘风险 . 3、总经理回复我这两天会来公司,我需在跟他沟通一下,直接办理离职手续,还是现在也要发份解聘函给到他呢?
Miss泡芙1001 2016-05-12 11:54 回复 赞(0) 1楼
1、试用期的话应该好辞退,而且赔偿风险小,赔偿金比较少。
2、在试用期每个月上班只有几天,公司应该有制度吧。旷工几天公司予以辞退。拿出证明来就可以了。这是一个方面
3、另一个方面,试用期间业绩为零,拿出证据,证明试用期不合格,予以辞退。
4、人不在公司没关系,给他发短信,留言,给他的紧急联系人发短信,留言,保留证据,在几天之内来公司上班,如果不来,视为自动离职。
5、通知几天未到公司报道,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保留好快递单 ,拒收没关系,只要有快递单就可以了。然后在公司通知栏里面贴一份书面通知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