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一定要把剩下的那份劳动合同给他?不是应该公司存档一份吗?员工签署劳动合同难道没有劳动合同签收表吗?哪怕没有也没道理两份合同全部给员工啊?既然已经沟通好满足条件补偿工资那么就应该按照辞职处理,如果按照辞退处理那么去满足员工条件多给一个月工资的协商有什么意义?你们不是已经签署了接触劳动合同协议吗?就按照协议执行就可以了。
所以我觉得你现在的难处都是因为公司管理不规范和前后不一致造成的,应该多在公司上面找原因,其实只要工作做到位员工也不会无理取闹的。正是因为看到公司管理的混乱员工才有机会******,HR才会纠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