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定谔的懒猫 2016-07-27 13:33 回复 赞(0) 3楼
1、项目没有完成的原因是什么?是员工因工作失误或者主观的因素造成的吗?因为项目没有及时完成是否对公司造成了损失?作为项目的负责人,既然造成了损失,肯定是要承担一部分责任的,从这一点上看,扣款没有问题,主要是看公司有没有相关的制度规定。
2、关于辞退。关键点在于公司的规章制度。如果公司规章制度健全,是可以根据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进行辞退。如果没有相关的制度,那么就应该按照劳动法进行经济补偿或提前一月通知(2个月工资或1个月工资)。
关键点:
公司出招:公司的规章制度。以“重大经济损失”为由进行辞退,公司是需要定义何为“重大经济损失”。也就是说,规章制度里必须写明,例如“因员工主观因素造成公司一万元及以上损失的,属重大经济损失,公司可直接辞退该员工。”要明确了“数目,责任人”的才能有说服力。
员工破解:公司制度需要:1、制定程序合法;2、制度内容合法。员工可以表示不知道公司有该项制度(前提是公司拿不出证据证明员工知道该项制度,证据有:培训签到表、员工签字的员工手册、公司关于直接涉及员工利益的制度是否经员工讨论,征求公会意见,公示等),如果公司拿的出证据,则员工没有办法;3、即便公司规章制度完备,但如果公司之前有类似情况,却没有辞退的,可以作为仲裁时的参考,认为公司制度存在执行上的问题。
公司出招:1、通过调岗、降薪等方式迫使员工主动提出离职;2、通过口头通知员工离职,但不出具离职证明,待员工达到连续旷工可以直接辞退期限后,书面通知员工“因连续旷工辞退”。
员工破解:1、调岗、降薪需要公司跟员工协商一致才可以实行。但公司可以根据这次项目未及时交付为由认为员工能力不足以胜任,开始漫长的培训、考核、再培训、再考核的方式跟员工磨时间。破解方法没有;2、做好录音、录像,证明公司已经口头通知辞退。
员工只能说根据公司的处理办法来采取不同的方法应对。先收集好证据吧:劳动合同、工资条、员工证等东西。
其实吧这种事好聚好散,跟公司好好协商,出现这种情况都不愿意看到,都是一个圈子里的,跟东家关系搞僵了,以后在这个圈子很难混。
说实话,虽然劳动法是以保护劳动者为目的立法的,但可操作空间太大,公司可以有一万种方法让你乖乖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