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提:公司2014年初重新修订了《员工手册》,当时只是对员工手册进行了公告张贴,并未要求员工签字确认,且员工也并未有提出疑义。2015年公司又上线了企业微信号,并在公司微信平台上也发布了《员工手册》的内容。
事件:现在有一在2014年前就入职的老员工因为对最所公司安排的工作内容不满意,故不来上班。该员工属于不定时那种类型的岗位,所以之前也都没有所谓的考勤签到的要求。现有旷工情况,想以《员工手册》中旷工达三日以上,属严重违纪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但由于员工没有签属过《员工手册》,也没有看过微信平台上的《员工手册》,最多只是《劳动合同》中有写严重违反员工手册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问题:请问公司后续应该如何对该员工进行处理才能尽可以减少公司的法律风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