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教育机构 7月份老板与其一位亲戚口头协商来公司协助开拓业务,该亲戚答应后公司为开拓业务前后投入了人力物力,租赁了教室等配套设施,8月份该亲戚在接受总公司培训后到达分公司,9月1号正式开课。由于其已经退休,又是老板亲戚,因此未签订任何合同协议。
该亲戚在工作半个月后提出要离开。因新开拓业务需要此人的相关证件,并且已经做了广告宣传。各项手续也正在申办中,所以,老板未答应让其离开,但该亲戚态度比较强硬,坚决要离开,并称没有跟公司签订合同协议,只是帮忙,自己可以随时离开。
如果他离开了,公司开拓的这个业务就无法在办理了,投入的资金就付之东流了,请问各位我们可以要求其进行赔偿吗?
babyblue371999 2016-09-17 10:11 回复 赞(0) 2楼
不能,只能认了。没有签任何合同、协议书,无物证,也无人证,要是别人一口咬定,也无口头协议之类的,你说有?请举证!
你们这样其实相当于签订的是老板和他亲戚的“心理契约”,那么心理契约的违约只能依靠道德去规范和处理,所以,最多只能是你们老板在其他亲戚那里去诉苦,让其他亲戚认为是这个亲戚的原因导致老板损失多多,造成心理上的谴责,赔偿什么的就没有了。
所以,以后,该要规范的还是要规范,就算是亲戚,不把丑话说在前面,最后可能连亲戚都没得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