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群众 2016-09-28 11:18 回复 赞(1) 6楼
一、关于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这种情况属于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愿意继续续签,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是需要支付补偿金的;
二、关于是否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明确规定了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三种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因此是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的。
三、关于单位劳动合同到期,单位是否有义务必须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
关于这个问题,国家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单位必须提前通知。但是有些地方性法规对这一条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关于提前30日通知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利与弊,我这边分享给你一个案例,你看下就明白了。链接:http://wenku.baidu.com/view/d4ddb0fef705cc1755270908.html
四:纯手打,望采纳。错的地方希望各位大咖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