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入职一家生产研发型私企,两周。入职之前部门领导面试时,就已经多次提出是否可以加班,加班的话会有加班费。当然也不会天天加班。当时表示可以加班。
但是自入职以来没有一天正常时间下班过。我们的上班时间是:早上8:00-12:00下午13:30-5:00.我真正的上班时间是8:00-20:00以后,天天如此,加班可以,但是原先说好的加班费用也是空谈。其中有一天,18:30下班因为有事先回去了,跟部门主管说过原因,他表示没事,有事就先走。第二天,被叫到办公室谈话,说当初说过加班问题,讨厌说话不算话的员工。在说晋升的时候你说你让我怎么给你写。对于这样的上班时间我真心很郁闷。并且我本职工作每天都不拖延,跟同事之间工作配合也很积极。对此主管和同事也表示满意了。真的很困惑,我应该义务加班吗?部门主管这么要求合理吗?我应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