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陈聊人资 2024-07-02 13:52 回复 赞(2) 3楼
劳动争议的举证责任原则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同时结合劳动关系的特殊性,部分情况下实行举证责任倒置。HR在日常工作中应妥善保存各类证据,以备可能发生的劳动争议。以下是对您问题的具体解答:
劳动争议的举证责任原则:
“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一般情况下,劳动争议中,提出主张的一方(无论是公司还是员工)应对其主张的事实提供证据。例如,公司主张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应提供相关规章制度、员工违规行为的证据;员工主张公司未足额支付工资,应提供工资条、银行流水等证据。
举证责任倒置: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法律规定举证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即举证责任倒置。例如: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此时,劳动者只需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举证责任在于用人单位,需证明已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不存在劳动关系。
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HR如何保存证据:
书面材料:
劳动合同、岗位职责、规章制度、培训记录、考核结果、工资单、考勤记录、奖惩记录、离职证明等:原件存档,电子版备份,确保完整、清晰、易于查找。
员工签字确认:重要文件应要求员工签字确认,确保其知晓并同意相关内容。
电子证据:
电子邮件、微信、钉钉等即时通讯工具的聊天记录、工作群讨论记录、电子公告、电子审批流程等:定期备份,确保原始数据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如可能,使用企业版通讯工具,其数据保存和提取功能更为规范。
录音、录像: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尊重员工隐私的前提下,对重要会议、谈话等进行录音、录像,并做好标记、分类、存储。
证据链的构建:
确保证据间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如劳动合同、岗位职责、考核结果、奖惩记录等相互关联,共同证明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公司管理行为的合法性。
员工不愿签名的处理:
沟通解释: 向员工明确说明签名的必要性和法律后果,强调这是对双方权益的保障。如员工仍不愿签名,可尝试记录其不愿签名的原因,并保留沟通记录。
替代方式:
电子邮件确认:对于书面文件,可要求员工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确认收到并同意相关内容。
第三方见证:在必要时,可邀请工会代表、同事或其他第三方见证相关过程,以证明员工已知晓并拒绝签名。
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
微信聊天记录在满足以下条件时,可以作为劳动争议的证据:
真实性:能够证明聊天记录的发送者、接收者、发送时间等信息真实无误,如通过实名认证、账号关联、时间戳等手段。
关联性:聊天记录内容与争议事实直接相关,能够证明待证事实。
合法性:获取聊天记录的方式合法,未侵犯他人隐私权,如通过正常登录、截图、录屏等方式。
举证责任在公司与员工个人的情况:
举证责任在公司: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如前所述)。
工资支付、社保缴纳、年休假安排、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公司作为管理方,通常负有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在员工个人:
主张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权益:员工需提供工资条、考勤记录、加班申请等证据。
主张受到用人单位侵权:如主张受到歧视、骚扰、强迫劳动等,员工需提供相关证据。
综上所述,劳动争议的举证责任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部分情况下实行举证责任倒置。HR应妥善保存各类证据,包括书面材料、电子证据,并构建完整证据链。对于员工不愿签名的情况,可尝试沟通解释、寻找替代方式。微信聊天记录在满足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条件下,可以作为劳动争议的证据。举证责任在公司与员工个人的具体情况,需根据争议事实和法律规定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