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
1、小公司,员工15人以下,因业务量减少,未与全体员工协商,执行弹性工作制(做三休四)每月按实际出勤天数计薪是否需要备案?社保公积金正常缴纳
2、元旦 12/31-1/2放假 其中 1/2 周一是否计薪?执行弹性工作周一上班员工1/2为假期,按排班表休息员工 当天是否都计薪?是否有相关条例?
3、因业务需要,客户多为农历正月十五后上班,公司领导将春节放假时间单方面 定为1/27-2/12 2/3-2/12期间放假不计薪 延长放假时间是否要与员工协商?
薪酬待遇如何计算解释?
4、因弹性工作制导致员工月收入 实际到手底于2190是否违反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