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现在有4名在职的装卸工,但下个月装卸要外包,所以现在公司打算不要这4个装卸工了。具体要怎么操作才能规避这个用工风险呢?请各位大神指导~~
楚东草民蔡林 2017-02-22 13:39 回复 赞(0) 4楼
一、按法律标准办:
你的问题从劳动法律法规角度来讲,也就是用人单位要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先好好与他们谈谈吧, 争取他们的理解与谅解, 并按相关法律规定, 赔偿N+1工资, 所谓N就是该员工做了多少年, 加1就是多加一个月工资。当然如果不想多赔1个月,就要提前30天通知, 做完30天后再离职。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客观情况发生改变无法履行劳动合同了:
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 以人情方式细腻处理:
准备好4个大红包(每个红包里面包上比赔偿金标准略低的数额),好好与这几个装卸工沟通, 争取他们的理解与谅解。 最后请他们主动写个辞职书即可。 这个省钱又体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