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的差额应该怎么算?产假工资应该按实发还是应发工资来算?
举例:
女员工休产假158天,生育津贴可以申领到25000元。员工产假期间的月应发工资是4000,扣除社保和个税,实发工资3500。
1、产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差额为25000-4000/30*158=3933.33
2、产假工资按实发工资计算,差额为25000-3500/30*158=6566.66
实际操作中应该按哪个计算合适?感觉产假工资里已经是把社保个税代扣了,这样是不是就应该按实发工资来算差额了?有点绕不过来,还望高手指点迷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