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卡友们:
碰到一个劳动关系方面的问题:我店有位员工业务能力强,工作也认真负责,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得罪了领导,领导一直想把她辞退,又不愿承担补偿金,我跟领导做过多次劳动法的解答才作罢。现在员工受排挤待不下去申请调店,也有店面愿意接收,但是领导又说没招到人交接不完不给签调动手续。这类情况是否有对应的法律条款可以参考呢?如果一两个月招不到人一直不给签批手续有没有保护的条款呢?
李碳 2017-04-11 08:50 回复 赞(0) 1楼
员工要调岗,公司当然有权不同意啊,法律也不会支持说员工想从事什么岗位就能从事什么岗位吧,不然不乱套了。
题目看起来觉得还是沟通问题,一个是要分清主次,要站在谁的立场,我的分析如下:
1、店面的业绩是领导承担主要责任:
A:调动的店面仍属于该领导管辖,你让他怎么想,是不是:“本来就看你不顺眼了,还想到我别的地方添乱?”
B:不属于改领导管辖,那这时就需要分清楚原因了?
①确实店铺人手不够,工作无法衔接,赶紧招人啊,一个店面员工1-2个月都招不到?
②就是看不顺眼,故意刁难,这种情况也不是没有,但往往很容易沟通解决,一个员工带着对抗情绪上班,全部人排挤,业绩能好?店铺氛围能好?不妨跟领导谈谈留下这名员工弊端,显而易见的事实嘛
作为HR,其实我们能做的东西还很多,多次跟领导做劳动法解答才作罢“,这种结果是帮助业务部门解除问题的思维方式吗?看起来像掩盖,糊弄的成分比较多。我也曾在零售公司待过,就曾遇到过这种问题,谁都不可能说这个人我不要,我就要辞退。稍微深入一点的去了解,总能知道领导不满意的地方才是解决的途径。最后我们是发现了该员工有很严重的代打卡的问题,把她辞退了(此前领导因为怕这个事情在集团层面知道后,他要被处罚,因此有所隐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