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别人的案例,正好最近设计保密协议中关于保密违约金的事情,所以想借此咨询下各位。
甲方是公司 乙方为受雇者
1、觉得上面的条款很多对劳动者很苛刻,约定的违约金是薪金的3到6倍,约定这么高的违约金是符合合同法的吗?
2、我对其中一个条款“乙方主管或负责的部门的商业秘密被他人或外单位获悉,一方无证据证明秘密是被他人非法窃取的“这就属于乙方劳动者违反保密协议。但是这不是很不合理吗?甲方如何确定是乙方泄漏,是甲方举证证明,但是他要乙方证明自己无辜。
3、其中一个条款”乙方在任何时期,以任何方式做出对甲方及其香港联系人的不利评论(包括但不限于毁谤、失实等)“这也属与乙方劳动者违反保密协议?这属于商业秘密吗?这能约定在保密协议里吗?
4、商业秘密的范围包括那些,会不会有点大呢?譬如公司股东的姓名住址、公司高管的姓名住址等其他私人事项。不要说这些不属于带来利益的消息,他们会辩解说,老板经理的所有信息都是可以带来利益的。
5、如果我觉得这份保密协议不合理,可以去哪里维权呢?如果我不签这保密协议,公司或者不以此理由,而制造其它理由辞退我,我现在能先准备好那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来到时候好申请仲裁呢?
麻烦各位大大赐教啦,感谢各位。
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2017-05-02 10:14 回复 赞(0) 5楼
说几个问题,大家参考:
1.公司制定的协议、合同、承诺书等,一定是从公司利益出发,这会在一定程度上损害劳动者的权益,但人在屋檐下,没有办法,或者签,或者走,尤其是一些中小企业,有时候老板要求的东西确实超出了法律范畴。
2.不是每一个协议,签了就有效,或者协议中某一个条款,签了就有法律效力,合同、协议生效要符合法律要件,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禁止性规定,比如大家都知道的,合同中约定不缴纳社保就是无效的约定。
有时候企业是明知道无效仍会让员工签订,为的是起到威慑作用,员工签了,心里就会非常注意这些方面,有利于公司管理,至于是否有效,还需要法院去裁定,在此之前,公司就可以拿此说事。也有些企业是真的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违法。
3.商业秘密保护是员工的法定责任,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不仅违反劳动法或者双方签订的协议,而且可能导致犯罪,所以,即使双方未签订保密协议,员工也具有保密义务,当然,商业秘密不是企业说什么是商业秘密就什么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有法律上的界定,具体内容可以百度。
4.保密是员工的法定义务,所以,公司无需支付保密费,当然有的企业愿意支付,这也没有问题,商业秘密保护不同于竞业禁止,后者必须支补偿。
5.建议你签了吧,无所谓的,一是你不要去违反,即使他规定了再多的违约责任也无所谓,二是如果不属于你的问题,公司追责,你可以主张协议某些条款无效,比如说一旦泄密,你不能举证你没有泄露时,就推定你泄露,这不符合法律对侵权责任的举证责任分配,是无效约定。
以上!
万年大魔王 2017-05-02 09:48 回复 赞(0) 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