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原公司的股东新注册了一家公司,现在原公司要求所有员工劳动关系全部转移到新公司,现在涉及到老员工都是在新公司注册前签署的劳动关系,新签后企业工龄就变短了,如果遇到辞退等情况,势必影响到离职补偿金额。请问各位亲,这个如何处理?
PS:我现在想到的就是在劳动合同其他条款内加上“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2017年x月x日与xx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失效,原劳动合同甲方全部权利及义务转移到新XX公司。”请问这是有法律效应的吗?
再补充问一句:企业工龄可以比企业注册的时间还长吗?我这里遇到的问题就是新公司5月份注册的,而多数员工1月份就入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