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万达家人们携手同进,用我们集体的智慧努力和奉献,在爱之光芒的照耀下,我们人人献出一点时间,献出一天的零花钱,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帮助员工解决生活的困难,为创造和谐社会贡献我们的一份力量。基金会始终在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开展工作。接受全体员工的监督,始终贯彻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方针,员工互助基金会是以“互助、互济、救急救难”为宗旨。
第二章 基金会来源
第一条:员工互助基金会的来源渠道:(1)员工自愿捐资。(2)由公司财务从捐资人每月工资中代缴,按总工资的1%进行捐资。(3)公司自愿捐资。(4)基金存款利息式投资收益。
第二条:员工互助基金会遵照捐资人对基金的使用享受监督权和优先受助权。
第三章 基金使用
第三条:互助基金使用实行专款专用。
1、属于本公司正式员工。
2、因遭受自然灾害使家庭受到重创的,可享受500-1000元人民币。
3、因生病住院且无力支付巨额医疗费用的,可享受500-1000元人民币。
4、因子女入学(考上大学、家庭经济困难且子女成绩优异的)困难等现象造成生活困难的,可享受500-1000元人民币。
5、成为公司正式员工满三个月,有重病一次性住院的,可亨受住院费的2.5%(其中不包括门诊
费和病人家属陪护费)。
6、成为公司正式员工满六个月,有重病一次性住院的,可亨受住院费的3.5%(其中不包括门诊
费和病人家属陪护费)。
7、成为公司正式员工满九个月,有重病一次性住院的,可亨受住院费的4.5%(其中不包括门诊
费和病人家属陪护费)。
8、成为公司正式员工满一年,有重病一次性住院的,可亨受住院费的5%(其中不包括门诊费和
病人家属陪护费)。
9、成为公司正式员工满两年,有重病一次性住院的,可亨受住院费的5.5%(其中每增加一年工
龄可享受住院费的0.5%,其中不包括门诊费和病人家属陪护费)。
10、员工在一年之内有重病二次住院的,只能享受一次待遇。
11、员工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以上,因父亲或母亲去世(包括公婆或岳父母),可一次性享受
500元补助。
12、员工在公司服务满半年以上,因公伤事故造成1个月以上无法上班者,可一次性享受救助基
金200元。
13、员工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以上,因公伤事故造成1个月以上无法上班者,可一次性享受救助基
金300元。
14、员工在公司服务满两年以上,因公伤事故造成1个月以上无法上班者,可一次性享受救助基
金500元。
15、员工在公司服务满三年以上,因公伤事故造成1个月以上无法上班者,可一次性享受救助基
金800元。
16、员工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以上结婚,可一次性享受300元基金补助。
17、员工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以上生小孩(必须是第一胎),可一次性享受300元基金补助。
18、员工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以上,子女结婚,可一次性享受300元基金补助。
19、员工夫妻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以上,子女结婚,可一次性享受600元基金补助。
20、员工在公司服务满三年以上,因工伤事故导致1-5级伤残或死亡的,可一次性享受
2000-5000元基金补助。
21、员工在公司服务满三年以上,因意外伤残或病故的,可一次性享受1000-3000元基金补助。
22、员工在公司服务满三年以上,有购买商品房(有房产证),可一次性享受1000元基金补助。
23、员工夫妻在公司服务满三年以上,有购买商品房(有房产证),可一次性享受2000元基金补
助。
第四章 公司互助基金委员会组成名单
名誉会长:1人 李洪春
会 长:1人
副 会 长:1人
秘 书 长:1人
财务委员:1人
组织委员:1人
员工代表:5人
以上成员由公司管理人员组成,任期为一届,一届为一年。基金会委员不得违反基金会章程,如有违反者一律撤消委员资格。
第五章 基金会存账和清算
第四条:基金会经费由公司财务专项存账存款,不受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的影响,员工捐资按实名累计记账。基金会总账目每月发布一次。
第五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公司互助资金委员会讨论解决。
第六章 基金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申请补助会员在申请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和欺诈行为的,一律不准享受基金。
第七条:冒用他人身份证资料或入职或虚构个人身份资料入职者,一律不准享受基金。
第八条:因打架斗殴、自杀、自残、酒后驾驶、犯罪行为而造成残亡者,一律不准享受基金。
第七章 员工互助基金申请表
第九条:员工应认真填写姓名、籍贯、性别、进厂日期、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部门、家庭
住址、申报原因、部门意见、负责人(签名)、年月日。经由基金委员会审批意见、负责人签名、注年月日后由财务部存档备案。
第十条:所有基金补助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因合理理由无法提供原件的必须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否则不能享受基金补助。
第十一条:员工申请获得审批开始,满两个月以后可享受相应的基金补助。
第八章 基金会审批制度
第十二条:1、在审批过程中,一律按章程办事,不得徇私舞弊。2、不得弄虚作假。3、在接到申报表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必须调查、审批完。
暂行规定如上,如有更新,以最新方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