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aoMiao酱 2018-01-31 09:50 回复 赞(0) 5楼
一、作为hr我如果按照公司制度执行权力是否得到保障?不会!
1、新的薪酬考核制度的制定流程是否合法?是否通过工会决议制定?是否有提前通知员工并签名确认?
2、劳动合同签订的工资数额不是最低工资的话,员工去仲裁一般是按照劳动合同为准(如果员工提供足够证据也有可能以之前每月实发工资/或工资平均数为准);
3、公司无故克扣员工工资,员工投诉或仲裁,除了补发所欠工资,还要要承担行政责任;
二、是否会被定义为对制度的默认?是
三、如果不予以执行会被认作失职吗?会
四、对于这类事情该如何解决?沟通
1、找领导沟通这件事情的不合理性和对公司的危害;
2、如果真要执行,因为是新公司,申请暂缓几个月再执行;
3、赶紧找下家吧~~·
Ann78 2018-01-31 09:22 回复 赞(0) 2楼
看得出你比较为难。
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尝试在公司员工发展及稳定性和门店现有情况的综合考虑下与分公司的高管先做了解沟通。
薪酬考核制度是从什么时候通知从本月起执行?如果在毫无预兆并无提前通知下,肯定是不合理的。
如果只是更改薪酬考核制度而不是修正绩效考核整改,给予员工的不是激励,而是不断变相的罚,那么员工的工作动力缺缺。
作为新成立的分公司,一开始运营成果的不确定性,员工的保障、发展及稳定性要放在第一位考虑的,申请保守三个月到六个月左右的保护期。
你作为hr,按理说你本职是负责人力资源管理,做业绩不在你的范畴,但是员工流失过大招聘不到位、员工关系处理不好就是你的问题了。
至少沟通争取下吧。
以上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