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先谢过各位大神!
【情况简述】该员工是公司一名老员工,有10年工龄。工作表现一直一般,近年来酗酒严重,患上了三高(高血糖、高血压等),视力严重下降,甚至有时大小便失禁。去年开始,陆续无故旷工,有时愿意了还跟领导口头请假,不愿意了就一声不响地休息。去年11月份来公司请假,提供了住院证明,公司予以准假。今年以来,每月出勤很不稳定,仗着身体原因无故旷工多日。四月份旷工后,人力资源部下达了书面的限期返岗通知书,他收到后来公司上了几天班又旷工了。到5/6月,5月份旷工30天,6月份到现在为止一天班都没上。此前,考虑到他身体因素,公司给他调了两次轻松的岗位,要求他在转岗培训表上签了字。
【解决疑问】请问,公司计划本月跟他解除劳动关系,应如何来办理?是先向他下达书面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还是先找他本人来面谈协商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