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企人事,入职满三月。工程类企业,在职人员约150人,在省内有多个分部,制度不完善。有完善制度的计划,但是老板比较节俭。
问题一:企业内合同签订格式统一,但是有些分部是双休,有些是大小周末。咨询过不定时工时制,岗位不在范畴内,难以审核通过。该如何避免、防范劳务纠纷?
问题二:工程方向的员工上下班时间受工程进程影响,但薪资难以完全标准工时下的薪资计算方式结算。(老板比较节俭)有安排返休,但是岗位紧缺只能返还小部分加班时长。因为加班时长的处理制度不完善,离职流程制度实施困难。员工以加班时长未返休为由急离,岗位空缺难以及时填补。
问题三:企业早期有制定过企业制度规范(员工手册),但是因为各分部考勤方式不同以及薪资计算不规范,并没有着重推用。现在要求完善制度,重制企业制度规范。若干法律严明条例(薪资计算、病假、陪产假等)无法按例实施,该如何规避?
大方的含羞草18060822 2018-06-29 11:13 回复 赞(0) 3楼
3454 2018-06-29 11:32 回复 赞(0) 5楼
问题一:大小周包括日常加班,更多是体现在一种加班文化和部门的引导上,考勤约定加班需先申请,通过才算加班,日常未遵守的从绩效、行为规范上去体现;
问题二:急离不仅是因为加班未返休, 就算解决这个也会有别的借口和理由,节俭并不影响制度的规范,明确的加班要么给钱,要么调休,总不能空手套白狼;当然如果是长期性的大量的加班,可能考勤也不一定有记录,是否跟员工协商,以加班补贴的形式发放,工资中则注明,本月加班费XX已发放,******日未反馈视为无疑义,避免“加班费”长期积累
问题三:题目没看懂,什么叫“无法按例实施”,制度无法执行?还是法定福利达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