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新爱游荡 2018-07-23 16:36 回复 赞(1) 11楼
1、1-3个月实习期。这3个月是没拿到毕业证书嘛还是为了降低成本出此下策?这样操作是有风险的,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员工如果申请仲裁若认定为劳动关系,公司是需要进行补偿和补缴社保的;
2、手续办理不及时,导致公司多缴纳1个月费用。导致离职手续未及时办结原因是多方面,可能是员工也可能是手续经办人,可在确认离职及最后工作日期后,及时确认社保及公积金最后缴纳月,以防万一可签订相关协议。
3、半年内保险由员工个人承担,半年后员工返回。这个提议时违反劳动法的,企业有法定义务给员工在入职当月缴纳社保及公积金,所以最好认真考量,如果老板坚持这么做,建议通过邮件方式告知如此操作的结果及问题并截图,做好自我保护,避免当炮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