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家公司的关系如下
佛山******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注册地:禅城区
广东XX有限公司(子公司),注册地:南海区
广东XX有限公司禅城研发中心(子公司的分公司),注册地:禅城区,但实际工作地点是南海区,和广东XX有限公司同在一个工业园区内。
广东XX有限公司是佛山******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XX有限公司禅城研发中心是广东XX有限公司的全资分公司。
员工:张三,劳动合同期限如下:
2010.9.13-2013.9.12,佛山******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工,公司地址:禅城区
2013.9.13-2018.9.12,佛山******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工,公司地址:禅城区
现工资发放、社保公积金股买公司:广东XX有限公司禅城研发中心(公司地址:禅城区),
现张三合同即将到期,因组织架构调整,原生产部门,现已调整到子公司广东XX有限公司(单位注册地:南海区)。张三现任所在部门编制属于:广东XX有限公司禅城研发中心(子公司的分公司),注册地:禅城区,但该部门人员除了张三工作地点在禅城区,其他人员均在南海区。半年后,张三的工作地点也要调整到南海区,单位可提供上下班交通工具。
现单位要和张三续签劳动合同,请问:
1、单位可否与员工签订广东XX有限公司的合同。
2、单位坚持要和员工签订广东XX有限公司的合同,员工不愿意续签,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
3、现要发续签意向通知书给员工,请问续签通知书上的落款单位是写佛山******股份有限公司,还是广东XX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