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介绍一下我们公司,实行单双休(大小周)工作制,刚刚接手薪资核算,看了之前的计算有点冲突,有薪资核算经验能帮忙看一下那种计算更为合理?
因为我们这边进行了综合公司的申请,所以有些计算不能按照国家标准21.75计算
新入职/已经离职员工的工资计算:(基本工资/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还是(基本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
事假工资的计算:(基本工资/应出勤天数/8)*事假小时数(采用这种算法会根据每月应出勤天数扣款有变动)还是(基本工资/21.75/8)*事假小时数(只要员工基本工资没有变动,扣款一直没有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