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 2019-04-08 10:54 回复 赞(0) 2楼
两个方案,
1、考核工作计划完成情况采用否决指标。就是只有完成和没完成两个选项,不考虑过程。就比如你妈计划1年内抱孙子,于是你戒烟戒酒,布置了婴儿房,买了婴儿用品,学习了胎教和产前产后护理,甚至连孩子名都起好了,1年后你跟妈说,我现在都准备好了,就差娶个媳妇了,我觉得原计划我完成了90%。
2、公司根据工作的进展情况统一设置节点,比如无论哪个部门哪类工作,都可以分为,筹备期,实施期,收尾期和完成这几个阶段,那么就可以设置各个阶段的权重占比,具体的权重就看公司的重点在哪里,是更看重过程还是更看重结果了。所以如果采用这种方式的话,每个部门在提交重点工作计划的时候就需要注明一项计划在筹备期要做哪些工作,实施期要做哪些工作等等,这样才能方便考核人员做进度判定。
最后说一下,有的部门无重点工作计划的情况。
其实根本原因在于你们如何定义重点工作。因为岗位一旦确定,工作内容就基本固定,所以真正的工作是周期性循环重复的,这才是最正常的状态。如果一个部门每个月都有不同的工作,那本身就不正常,如果一个部门总能分出那些工作是重要的,哪些工作是不重要的也不正常。所以要明白,一个部门没有所谓的重点工作计划其实是最正常的状态,而极个别情况下某部门有重点工作也可以理解。所以对于重点工作计划的考核不应该是你们公司工作考核的重点或者全部,而只能是考核的一个组成部门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