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2019-04-29 17:33 回复 赞(0) 4楼
招聘时的承诺和劳动合同中的约定不一致,有些企业爱耍这样的小聪明,严格讲属于欺诈,但是实践中员工往往陷入两难境地:
如果不签,就要重新找工作,打乱自己的计划,如果签了,企业按照劳动合同执行,员工只有吃个哑巴亏。
所以,在入职签劳动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楚合同条款,尤其是薪金部分。
但是这个综合奖金,是否属于工资范畴,是认定是否违法的核心,
如果属于,那么即使工资分成了基本和奖金两部分,公司也应当按照总额来缴纳保险和计算补偿金。
如果不属于工资范畴,那么,公司做的就没有问题。
根据国家关于工资总额的规定,如果奖金根据考核结果,以现金形式与工资一起发放,被认定为工资范畴的可能性很大。
当然,企业的想法是,即使被认定为工资,补齐就可以了,而且实际去仲裁的,又有几个人那,但企业每一个月都会省下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