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咖好,
遇到了一个难题,特别纠结,帮忙想想怎么处理呢?
是这样,我是公司的HR,一个离职员工想要二次入职,不同部门的相同岗位,但是我和原部门leader沟通得知,这个员工当时离职的时候很决然,本来特别需要做完一个项目才能离职。但是就走了。而且当时不让走就说走法律程序。
离职一个月后,又回来应聘,参加培训时被发现二次入职,一打听才知道离职的情形,就直接隐晦淘汰了,她后来说自己做这个岗位很久,熟悉,不可能因为不合格被淘汰。说觉得公司好,认可公司,打电话给我哭的稀里哗啦,说自己涉世未深,不懂职场,不该听信别人的话,选择离职。我拒绝后,过了两天又发微信说,要企业支付她的培训2天的工资,我没理会,大家培训前都知道,培训3天以下,是没有工资的。又过了两天,又发了很多话,表达真的想来,让给机会,说公司应该是一个大度的公司,不会计较她是二次入职的,真的想回来....
这种情况,该给她机会吗?原部门leader说,这类人就这种性格,绝对不能要。
但是不要吧,就好像公司多无情吧?
公司有政策半年内,原则上不许入职,这个可以做为合法理由吗?
该如何处理及回复呢?
比较迷茫,有时候不知道如何在法、理、情之间平衡。
Jessie1903 2019-05-28 15:13 回复 赞(0) 16楼
一个在公司做过很久的人,离职一个月就回来,
第二次录用的时候她自己没有提在这个公司做过的经历,
而且新部门和HR都没发现……
虽然我觉得整个事情非常匪夷所思,
但至少可以说明这个人在应聘的过程中没有诚实以待,
隐瞒甚至可能用了欺骗的手法,
跟她讲清楚这个问题的严重性,让她自己走吧
1533196884 2019-05-27 11:17 回复 赞(0) 15楼
依上有我 2019-05-27 10:08 回复 赞(0) 12楼
公司用人是按照公司要求;公司愿意用一个什么都不合格的人入职并且发话什么都不用管,因为这个人是老板侄儿,那所有一切的管理对于这个人都是形同虚设;
那放到这个应聘者也是同样道理,人事只是作为辅助并提供专业建设性意见;
很多公司是愿意再聘用个人原因离职后又主动回公司的人,但其背后仍然要分析这个人的情况;
而有些公司是明文规定离职后的员工,原则上两年内不能再邀约入职;
上文提到的都都安排入职培训了,才发现是之前离职员工,不知道公司当时面试是如何开展的,没有沟通过;
既然都参加入职培训了,发现违背了公司用人原则,那就需要明确告诉试用员工,未达到公司的用人要求被淘汰:(至于应聘者强烈说自己在公司做过,是否主动诚实告知过)
拒绝的同时,也站在对方角度阐述下:“我仅仅是一名人事招聘,决定权在于公司,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的规定,相信你之前在公司干过也知晓规定是非常强硬的;看在你的确非常认可公司的情况,我也尽力帮你争取了,但是公司还是决定等半年后,如果到那时你还觉得还是回公司好,到时候可以再来试一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