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想要完善劳动合同,规避任何招聘中的问题。防止有心的应聘者找到理由仲裁企业。
在试用期的时候可以要求雇员需要完成一定任务额来证明自己的工作能力,才能转正么?
这样是合法的么?如果可以劳动合同怎么写?
奋起直追的向日葵19090513 2019-09-12 15:00 回复 赞(0) 11楼
青旗 2019-09-10 10:27 回复 赞(0) 7楼
防止有心的应聘者找到理由仲裁企业。公司按劳动法去就不怕仲裁,反之怎么规范都可以被找到问题。所以看你们的目的是什么,如果是想不被仲裁就按劳动法规定的来,如果想不按劳动法来就准备好仲裁的风险。现在一般很少完全按劳动法来的企业,公司自己弄清楚自己这样做面临的风险并做好准备就好。
不能,只能做试用期考核,试用期考核的标准也不是随便做的,要保证合理性(合不合理仲裁说的算,所以还是不要随便用这个来进行裁员),合理性一般是相应的行业标准,最少是公司同岗位大多数人可以达到的标准。
不要什么东西都往劳动合同上写,跟说多错多一样,你们写多也是错多的,制式合同就可以,别写到合同上无效以后还变成仲裁的证据,一定要进行完善合同建议找个劳动法相关的专业律师来完善。
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2019-09-10 10:14 回复 赞(0) 4楼
如楼上所说,通常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是否胜任的内容,而是单独签订试用期胜任条件的协议或者劳动合同附件,
如果没有明确的不胜任标准,且员工没有较大工作失误,企业考核结果为不胜任,确实会存在争议,
而且也确实存在有些企业,并非员工不胜任,而任意利用试用期开除员工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