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 2019-11-05 09:54 热评 回复 赞(9) 3楼
一般来讲不能辞退,虽然员工简历有造假内容,但是造假的部分与员工工作本身并没有直接关系,如果企业认为员工是否已婚是决定员工最初是否被录用的标准,那么就涉嫌性别歧视,所以对于企业来说怎么做都没有理。
所以关于女员工的个人情况造假,公司应该通过完善制度来规避。
比如,法律规定,试用期员工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有权辞退。那么女员工隐瞒已婚的事实,不能直接说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说就是性别歧视。但是企业仍然可以通过完善制度来规避,也就是说,公司可以明确规定哪些项目属于不符合录用的条件,比如公司规定试用期员工被证明有失诚信属于不符合录用条件,就可以辞退。于是我们在面试简历中最后一行才会有“以上信息完全属实,如有造假跟人承担全部责任。”的面试人签字环节。如果一个女员工隐瞒已婚情况,并在简历上签字承诺,那么公司就可以依据试用期被证明有失诚信,从而满足被证明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辞退员工,即便员工已怀孕。
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2019-11-06 09:59 回复 赞(0) 12楼
这个问题目前较为明确,人社部、教育部等9部门于今年2月联合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其中提出,招聘时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
所以,认为员工对于婚姻情况虚假陈述属于诚信问题基本不会被支持。
法院的态度也是一样,基本认为婚育与工作能力并无关系,即使陈述不实,也不能按照失信处理。
所以,不建议辞退。
脱俗的月季18031819 2019-11-06 08:43 回复 赞(0) 10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