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名员工因工作不积极,想让他主动离职。现想安排不让该名员工上班,每月只发最低工资标准,请问这样操作可以吗?(该员工每月发放工资5000元,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为最低工资标准)
我的名字不见了 2020-04-09 13:59 回复 赞(0) 3楼
1.试用期内还是试用期外。如果是试用期内,你可以搜集证据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另外工作不积极 可以定工作目标。如果没达到,可以以不符合录用条件劝退。
2.合同薪资、社平工资、还有最低薪资标准以及月收入要分清。 如果该员工银行卡的月流水5000超过半年以上, 员工的发薪应该以银行卡月流水为准, 如果你们以最低薪资发放,那么他可以拿证明去仲裁,然后N+1.
3.如果你们只是想让这员工走,且其只是主动性太低,但不违反公司制度,没有过错。建议你们协商赔偿1一个月解除劳动关系,时间长了会影响团队。不要用这么不合时宜的手段去动手, 这样别的员工看在眼里 公司是什么样的, HR是什么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