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钓南台 2020-04-20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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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首先要清楚,这次疫情是属于不可抗力的一种,一方面政府希望企业能够复工复产恢复正常运营,另一方面也希望保就业,维持就业队伍的稳定,这是当前的大环境。
其次从公司本身的业务情况出发,业务是不是受到了较大的影响,而且公司也做出了合理的应变和调整。
三根据具体签订的劳动合同的规定,双方还有哪些具体的约定,做到合法合理的调整。
四为了更稳妥起见,针对疫情的影响做出人员调整方案,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批准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
例如受疫情影响,出口业务大幅下降或几乎停滞,原负责外贸的业务员就会被调整为内销业务员,这种情况下企业就有理,员工拒绝的话就显得不识大统和无责任意识。这个时候双方应协商一致,任何单方面想推卸掉义务而获取权利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例如原来是外贸经理的可以调整为国内某区域经理或业务主管,待遇上可以保留原来的基本工资或参照新岗位,但提成和其他绩效考核方案就新岗位执行如果过分地想通过调岗降薪来逼迫员工辞职,往往因此损失会更大。
针对以上情况,公司往往都会提供几种可供选择的方案给员工决定:1.自行离职另行就业的有哪些补偿;2.不愿离职的可以去哪些地方或岗位任职,待遇随选择的职位标准确定;3.逾期不选择的,公司如何处理等。确实因疫情影响,属于不可抗力,这个时候公司调整的权力相对大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