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琼海分公司上班,公司总公司在福建省泉州市,分公司在海南省琼海市,合同上签订的工作地点是:泉州-琼海,琼海分公司因为经营不好,公司要把所有员工都调回泉州总部,但实际上就是让我们主动离职嘛,因为是跨省的,过去是不大可能的,说今年9月1日所有分公司人员要到总公司报到,但我们到今天也没接到人事的通知、公司的发文,只是领导口头跟我们说了一下,并且想让我们主动在系统上提离职流程。虽然劳动合同上也有签订的地点,但是感觉这样对我们很不公平,如果9月1日到了不去泉州报到,就算旷工了吗?或者是我们不提离职,人事如果擅自把我们做成离职,这样算不算违法?
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2020-09-02 17:05 热评 回复 赞(5) 18楼
这是个在实践中很有争议的一个问题,即劳动合同约定了公司可以在约定地域内调整工作地点,如果员工拒绝调整,公司因此以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的话,是否属于违法解除?如果公司以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3款解除,支付补偿金,是否属于合法解除?
如果员工不去,公司有三个选择,一是协商解除,二是以违纪为由解除,三是以情势变更(劳动合同法40条第3款)解除,其中第一、第三种公司会支付补偿金,区别是第一种是双方协商解除,完全没有问题,补偿金金额双方协商。第三种是协商不成,公司又不想按照违纪解除(风险较大),而采取的较为温和的措施,也属于单方解除,但支付补偿金。
我们重点讨论第二种,通常的观点认为,公司的调整(基于管理权或合同约定)要具有合理性,并且不会大幅降低员工的待遇或者造成员工成本急剧上升,比如需要租房子,物价水平差异非常大等等。在此情下,公司调整才具有合理性,并非合同约定了,公司就完全有权任意调整,否则,因此按照严重违纪解除的话,公司被认定为违法解除的可能性很大。
对于员工而言,如果不想去,可以与公司协商解除,如果公司不同意协商解除,可以等公司的最后处理方式,是按照违纪解除还是按照情势变更解除,如果按照违纪解除,可以去仲裁,我认为员工胜诉可能性较大。
三茅女性成长导师森森 2020-09-10 18:02 回复 赞(0) 24楼
我来看看大佬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