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做六休一,为规避风险,在工资条显示周六工资(是需按2倍核算),如果周六请假,工资怎么算合适?
bob1111 2021-07-23 13:33 回复 赞(0) 5楼
之前有过类似操作。六天8小时工作制,但为了规避加班费,把周六标记为加班,但实际工资支付时,周六的加班费是包含在岗位工资内的,--即使周六全部加班,不需要再额外支付加班费。处理起来两种方法吧,1,严格执行把周六归为加班,事先把一个月内几个周六算清楚。六天工作,周六加班二倍工资情况下,应出勤薪酬和周六加班费汇总成岗位薪酬,(周六加班费在岗位工资内)--结果就是员工宁愿工作日请假,也不会周六请假 2.把工资表和实际工资计算分开,当两码事,工资表是应付劳动争议的,和员工协商,周六请假不给按二倍工资不予发放,这样员工到手的工资会高些,但要求员工在工资表签收时,把周六还是归为加班--结果就是工资表和实际薪酬支付不一致,两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