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茅HR联盟 下午茶时间,请听题:
【案例详情】
葛某在北京某公司任职员,双方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资为60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3500元,岗位工资1000元,绩效工资1500元,除此之外,葛某每月还有交通补贴100元,通信补贴100元,午餐补贴220元。一年内,葛某被要求法定节假日加班7天。
问:公司应该以什么基数计算加班费?
A:3500元
B:6000元
C:6420元
D:老板说了算
伍朝晖(西兰花老师) 2021-09-16 22:00 回复 赞(0) 253楼
D
用人单位按月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发放的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加班费计算基数应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等所有工资项目。
另外,劳动者的当月奖金具有“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性质的,属于工资组成部分。劳动者的当月工资与当月奖金发放日期不一致的,应将这两部分合计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