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目前状况:1、产品全是非标产品,没有标准工时。2、班组产值无法计算 3、员工薪资完全和加班时间挂钩 4、加班薪资完全按照国家法定计算 公司想改革:设立绩效考核指标,其中有一项公司想要达到用最少的人员最少的时间把产品做出来,同时兼顾质量等。我设置了一个指标:车间总产值/每个班组总用工时间,这样来计算是否合理?这叫需要叫生产力吗?有单位用这种指标考核吗
正恒潘斌 2021-09-25 19:28 回复 赞(0) 3楼
指标设置只要是能够计算本身就没有错,但这样计算班组产值本人认为是有问题的,生产性企业最主要的指标是生产计划的达成率和质量合格率,如果按照这个思路算,算出来的也可以是班组的产值,但这样就忽视了产品的质量,举个例子,班组A某月的单位时间产值为2000万,20人,合格率为98%,单位成本为2元,班组B当月的单位时间产值为2200万,但合格率为90%,单位成本为2.1元,620人,那么如何评价这两个班组那个班组做的好?那我认为肯定是班组A做的好。因为如果生产出来的产品质量合格率低,则意味着生产的低效,生产管理人员的工作不合格。因此,个人认为,可以和生产的人沟通一下,生产性企业的产值一定是有办法算的,按照这种方法算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