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询下年休的问题,员工2019年1月1日进入公司,2019年当年是不休年休的,但是其实这个年休是存在的对吗?可以到2020年休是不是?
sahewuqfehwoiaJF 2021-11-12 10:27 回复 赞(0) 4楼
我也有点晕了被搞得 我现在就执行例如:19年3月1日入职,20年5月想请年假,我给他计算可以请年假天数为 19年3月1日-19年12月31日共计306天,306/3655=4.19 可休年假为4天,20年5月想休4天年假即可已批准 这样子 不知道对不对
Charles feng 2021-11-12 16:31
上林 2021-11-11 16:34 回复 赞(2) 2楼
不是的,这个问题以前详细的解答过,这就是关于之前经常被问的“当年休上一年度年假”的思维,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理解。
2019年初入职,首年无年假,既无休假权,也无真实年假产生并顺延到次年。
2020年初,工作满一年,员工具有休年假的权利,从这一时点开始才产生年假。
你的误解在于,假设2020年1月1号,一个刚刚具备休年假资格的员工说请5天年假,你会理解为这5天年假是因为2019年一年的工作产生的,其实并不是。因为2020年1月1日起,员工只具有了休年假的权利,而并没有产生5天年假,也就是说如果2020年1月1号就给员工5天年假,是预支了2020年全年的年假而已,而不是交付的2019年年假。
Charles feng 2021-11-11 16:29 回复 赞(2) 1楼
你是说的年休假?入职公司连续不间断工作满一年,是你有年休假的资格,而不是就有年休假了。
公司员工的年休假为每一自然年为核算周期,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如新入职员工符合年休假规定的,当年度的年休假天数按入职满1年之日起至年终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出现小数点的,按四舍五入进行核算。折算公式为:(当年度剩余日历天数÷365天)×按员工应当可享有的年休假天数。(举例:张三,2019年3月15日入职,应当可享受的年休假天数为5天,2020年3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可享受的年休假天数为3天,2021年1月1日开始张三可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就为5天,依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