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茅HR联盟 下午茶时间,请听题:
陈某入职一家劳务公司,1年后因到外地当兵而离职,2年后又回到此劳务公司工作,第二次入职时仅签署了劳动合同。1年后,因陈某多次旷工,无故迟到早退,工作态度消极,公司将其辞退,并支付陈某1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陈某多次向劳务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应为3个月的工资,劳务公司不同意支付,认为陈某当兵的时间不应计入工龄。陈某诉至劳动争议仲载委员会要求3个月的工资作为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问:陈某能得到经济补偿金吗?
A:不能
B: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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