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有一员工自怀孕有先兆流产现象直到近期早产,现在该员工部门领导对于她的病假工资有意见,领导认为公司应该只发放3个月的病假时长,而后都只算事假,分娩后产假归产假。
在此之前,我跟副总确认过,给该员工长期假待遇是每月只要医生开具休假证明就算病假,没有休假证明的算事假,五险一金正常购买。(医生每次只会开具7天的病假单)
目前公司有几个正在备孕中,以后还会遇到此类情况,请问各位前辈大佬部门领导的方式是可行的吗?
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2022-04-28 15:32 回复 赞(0) 1楼
“公司应该只发放3个月的病假时长”这个没有依据。
病假分两种情况,一是一般病假,计算医疗期;
二是孕妇病假,通常不能因为医疗期满解除,所以,可以一直按照病假处理至产假开始。
如果不能提供病假单的,可以要求员工按照事假处理。
病假工资也没多少钱,只当是企业福利吧。
我原来在国企,怀孕员工可以直接申请孕前假,直接休假,公司每月给一定的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