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有一个部队单位,想采取人事代理和劳务派遣同时用工,从国家劳动法体系来看,两者主要区别有哪些呢?烦高人能给予及时指点为谢!
上林 2022-08-08 10:39 回复 赞(1) 1楼
派遣的是人,代理(也叫外包)的是工作,这是最核心的区别。
先说派遣,比如说一家公司,需要保洁人员,但是公司不想自己招聘员工,于是就可以找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签个合同,让派遣公司安排保洁员来公司里工作,但是,安排几个人,几点来打扫,打扫到什么程度是自己公司说了算的,所以劳务派遣就可以看做是找人来干活。
再说代理,假设一家公司,没有自己的人事部,公司员工每月需要交纳社保,但是没有具体的人去操作,于是公司就可以把这项工作承包给公司以外的专门从事社保公积金代办的公司,至于代办公司具体安排谁负责办理相关业务公司是不需要操心,只看结果就行。所以代理就可以看做是公司把一项工作交给其他公司来做。
从劳动法的角度来看,其实只有劳务派遣与劳动法有关联,因为只有劳务派遣是涉及到人员的(从自家公司角度看)虽然劳务派遣人员是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的劳动关系,但是由于发起派遣的自家公司,且派遣人员也是来自家公司服务的,所以如果一旦发生劳动纠纷或者工伤事故,自家公司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的。
而代理则完全不同,代理原则上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并不涉及劳动法上的问题,而是涉及合同法的内容。至于代理公司的员工与他们的公司发生任何纠纷或者争议,也与我们自己这边没有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