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朋友在家具厂上班,负责人事工作。她招了一个做木工锣机的员工,口头约定工资8000保底,按计件算,但这个员工刚上了2天班,突发工伤,手指被机器截断1/5,马上送医院治疗,估计后面还要评残。现在问题来了,由于这个小厂不是员工一上班就签合同的,基本上是做三个星期后签(基本一个月内会签),所以并没有证据证明受伤员工的工资是8000以上,(当时只是口头约定,并没有白纸黑字或者微信截图等的证据),公司只给员工只买了意外险,没有购买社保。老板责备我朋友,为什么不一上班就签合同,或者签一份临时工合同,(薪资一栏都是空着的,方便出事了填一个较低的数字,合同签名后都不会给员工的)。现在问题来了,如果站在员工一方,受伤员工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评残后至少得到约定工资以上的赔偿;如果站在老板一方,又如何才能把损失减少到最低?
dong123456 2022-11-03 08:35 回复 赞(0) 6楼
当务之急,先和这位受伤的员工达成一致,除了意外险赔偿外,公司拿出诚意赔偿,并承诺好了之后,给他在公司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只要是一个正常人,都不会拒绝的。
这事完结后,今后新招人员的入职流程应当作出调整,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上林 2022-10-27 10:54 回复 赞(1) 3楼
站在员工一方,现在也谈不上维护自己的利益啊,因为事情刚发生都还没有定论,也没谁损害员工的利益啊。
站在老板的角度看,员工手指断1/5,也就是第一节断了一半多,按照伤残评级应该属于十级,也就是最轻一等伤残等级,治疗的话可以走商业意外险赔付,最后涉及的主要争议点就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赔偿,这些赔偿是以员工月工资标准为赔偿依据的,现在没有任何书面证据可以证明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那么赔偿是可能会参考同岗位或近似岗位的工资标准进行计算。
至于签合同和缴纳社保问题,法律规定在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签订合同,缴纳社保都是可以的,员工上班2天就工伤,这事发突然,但是不能把责任归咎到未及时签合同上,另外签合同不写工资额,不给员工合同原本,这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或者说如果真的那样做了,后果可能比现在没签合同还要严重),所以这个责任HR也不背。
对于工伤赔偿问题,其实如果公司想走工伤赔偿,现在为员工缴纳社保,然后走工伤认定也是可行的,但前提是需要公司全员全额缴纳社保才行,如果公司一直以来都是非全员,非全额缴纳社保的,那么可能就涉及到补缴,这时就要考虑补缴的成本与工伤赔付的收益哪个更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