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签,口头约定试用期一个月,没有双方的书面约定,过完试用期没几天员工就辞职了,也没有转正的任何书面审批,过完试用期的几天如果公司以不符合转正条件是否合适?如果员工以不签劳动合同投诉,劳动稽查部门会怎么处理?
未来不远 2022-12-22 15:32 回复 赞(0) 3楼
起笔微凉 2022-12-22 15:07 回复 赞(0) 2楼
首先,口头约定的任何事项都算不了数,难道你约定的时候还顺便录了个音?
第二,没签劳动合同,无法谈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三,【不符合转正条件】 不等于 【不符合录用条件】,只有不符合录用条件才能在试用期内免费辞退员工,而你的情况是已经过完试用期,严格上说属于正式员工了,辞退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不签劳动合同的问题。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所以如果员工投诉你,你需要第二个月的双倍工资,可能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