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横即一 2023-03-21 13:34 回复 赞(0) 11楼
一、不符合录用的证据
“2月发错货或做错单到了客户那,客户反馈发错/做错情况过来”和“结果下午又做错单(200做成20000)”证据是否有?是否有文字告知过他失误?如果有,就属于证据。
二、辞退流程
开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里面写明解除原因为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注意是《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不是《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通知书》。不能仅是邮箱,比如钉钉、微信、邮寄(面单上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等。多方告知,最好有能接收的证据,比如钉钉已读,邮寄签收等。
三、风险
证据的有效性模糊,仲裁,仲裁庭优先会协商,他试用期内,即使违法解除最多是20.5=1倍工资,而且有证据,得聊的多失误才会一个月,真上了仲裁庭,还不想她再上诉,速战速决,一般赔偿会协商在半个月之内。
四、如不交接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已发,后面注明在日之内办理离职,如不来办理,到期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邮寄到家即可。
bob1111 2023-03-21 10:14 回复 赞(1) 6楼
路过,前几天的问题了,个人总结下。公司的操作比较完善了,如考虑完善这么几点应该更好些1.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项目发生后,发错货、做错单及客户投诉等,公司要出具完备标准的违纪过错单,书面固定证据,并要求员工签字确认。 2.公司辞退员工或单方解除时,最好由部门先向人力告知并协商,由人力出面来操作,部门管理人对劳动关系的理解和处理不会那么专业,所以多数需要人力来扫尾(背锅) 3.员工赖着不走。比较棘手,即使公司合法辞退,但员工仍有实际出勤,实务中有时就会裁决公司需要支付报酬,更何况公司是否是合法解除还要等仲裁结果。之前法务老师提过这点,老师的建议是在合同文本中增加这么一条--(大意是)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在对方收到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记载的劳动合同解除日当日24小时之后,乙方不得再进入甲方的工作场所。。。。。巴拉巴拉,否在,视为在甲方明确拒绝的情况下,乙方为甲方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的情况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