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销售员制定了分月发放提成机制,次月先发70%,三个月后再发30%。如果离职了就不发那30%了,说用天承担后续退货售后风险,这合法吗?
刘伶谈薪论效 2023-04-10 14:01 回复 赞(0) 4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地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离职时,用人单位应当在最后工资支付日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因此,公司经销售员制定的分月发放提成机制,次月先发70%,三个月后再发30%的做法是合法的。
但是,公司离职员工不发30%的做法会存在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公司不能以退货售后风险为由,拒绝支付离职员工的提成。如果公司拒绝支付离职员工的提成,离职员工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未发放的提成。如果离职员工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可能会判决公司支付拒绝支付的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