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生产车间主任给一名员工调岗,岗位相差不大,员工不愿意去,员工以劳动法第38条公司未按劳动合同提供劳动保护或提供劳动条件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提起仲裁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公司应如何反驳未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或者公司有其他更好的处理方式吗?
洪日 2023-04-13 22:06 回复 赞(1) 5楼
该案例涉及三个问题的处理:
一、公司对员工调整工作岗位。调岗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需要注意合理性,表现在:1.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有对工作岗位调整的规定或约定。2.需有证据证明调岗是合理的调岗。3.调岗前咨询工会意见。
二、员工提出推定解除劳动合同。所谓推定解除,是指形式上看是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实际上是由于企业存在违反法律或劳动合同约定情形,损害了劳动者利益,劳动者逼迫选择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该员工以第38条提出推定解除,应该是认为公司改变了劳动条件(例如变更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作时间等)损害了其个人利益,但是否真实地损害了劳动者的利益就变成了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衡量标准,公司在出具劳动仲裁答辩书时可以提出以下几个有力的反驳:1.证明员工完全胜任新岗位的工作(例如对其做过培训、带教等)。2.提取新岗位所有员工最近三个月的平均工资与该员工原岗位最近三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做出对比。3.上班地点与上班交通工具是否有考虑到该员工的方便。4.找出企业制度对调岗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对调岗的约定,因为企业有用工自主权。
三、发生劳动纠纷的处理。应及时与员工沟通,利益偏向公司,态度偏向劳动者,双方充分沟通协调,告知劳动者的仲裁的时间成本风险,时间长、存在请假误工、交通等费用,仲裁后还有一审二审,遇上官司都是劳民伤财,尽量大家和解,达成双赢,有时候员工起诉公司就是不服,为了一口气,和解后签订协议解决问题。
CandyDaddy 2023-04-15 11:34
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2023-04-13 17:39 回复 赞(1) 4楼
“公司应如何反驳未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这个要根据仲裁申请书的表述或他自己的表述结合你们的实际情况来应对的,我们很难判断。
既然仲裁了,找专业人事评估一下胜率,如果胜率低建议调解呗,如果公司不同意调解应诉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