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总部的制度中规定,基本工资根据职级确定,可从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根据月度业绩及考核情况发放,员工休病假,根据工龄,分别按照比例发放,工伤假是按照工资100%发放,麻烦请问各位老师:1、员工工伤假,其他工资待遇正常发放,不发放绩效工资合规吗?2、员工休病假,其他工资、福利按照比例发放,不发放绩效工资合规吗?非常感谢!
bob1111 2023-07-18 11:50 回复 赞(2) 9楼
基本支持7楼的建议。但实操中还是有争议,其中的关键点之一是很多公司没有经过合适程序制定的薪酬及绩效管理制度,也没有在合同文本中就绩效和薪酬进行详细的约定,所以,公司单方面的执行这样的操作时--提取一定比例的薪酬作为绩效工资,病假及其他假期的绩效工资计发等,面临很多挑战。
当时法务老师也提到过,如果公司管理细节完善,制度规定都hefayigui,那么楼主提到的问题都可以操作;但是,就是这个但是最重要,如果公司没有完善的管理,内部制度规定也没有经合理程序,劳动合同文本还是人社局的标准文本,那么在操作时就没有了空间,只能根据法规的保底条款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