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为机械制造企业,公司制度规定加班实行领导审批制度,但在实际执行中,有的部门,部门领导会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加班,而有一些部门,下属为了多拿加班费,在部门领导未安排下属加班的情况下,周六日均产生了加班行为,部门领导不想得罪手下员工,这种情况下都会在加班表上签字,造成公司现在加班风气盛行,实际上大部分加班时间都是在打游戏,刷手机,如何破解员工蹭加班的行为。
Tomorrow00 2023-07-26 11:43 回复 赞(0) 22楼
可以建立加班前申请流程,加班后审批流程。
1.周末加班需在周五提交加班申请,并填写需加班完成的工作,由直接上级和隔级上级审批同意后方可认可加班;
2.加班结束后提交加班审批流程,需附件加班申请流程及工作完成情况。
Tomorrow00 2023-07-26 11:43 回复 赞(1) 21楼
可以建立加班前申请流程,加班后审批流程。
1.周末加班需在周五提交加班申请,并填写需加班完成的工作,由直接上级和隔级上级审批同意后方可认可加班;
2.加班结束后提交加班审批流程,需附件加班申请流程及工作完成情况。
bob1111 2023-07-24 14:22 回复 赞(0) 16楼
前几天的问题了,看到很多同仁的回复。前段时间正好看了类似案例,关注点有差别,说下个人观点,可能有不同。
1.平时加班的情况,使用加班审批制度应该可以有效应对
2.周六周日等休息日加班的情况。这个有一定的特殊性。看到的案例也是这类----加班审批制度能否取代事实的加班。公司有完善的加班审批制度的前提下,员工也签字认同或经过培训,但事实中也真实存在休息日的加班了,那么公司以员工未履行加班审批为由,主张不存在或不属于加班的,是不被支持的。那么放到楼主的情况,即使员工的加班没有经过部门领导或加班流程的审批,但员工依旧真实的到岗了,那么大概率也会被视为加班,这点有些无语----好像公司规章制度的效力无法管控员工出勤一样
3.可能的应对。当时法务老师介绍另一种情况(员工离职后反悔,继续到岗)是提过,需要在合同文本中加上这么一条----未经公司审批同意,或经公司通知离岗后,依旧到岗的人员,视为该人员自发自愿的无偿帮扶行为,公司可以不予支付任何薪酬。
这些都是人力管理上的方法,但无法根本上解决员工加班追求更高薪酬的问题。常识是----员工如果收入足够高,压力可控,谁会在周六周日的休息时间来加班啊,里边的问题还是要好好思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