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有个全职员工本月离职,想11月入职到子公司做兼职,中间社保不断缴,之后入职是否只能签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合同还是兼职协议?签劳动合同劳动期限如何规定?是否可以一个月结算一次工资?
上林 2023-08-30 09:51 热评 回复 赞(7) 10楼
这个问题有够复杂,不是问题本身,而是你把所有的概念都弄混淆了。
一段一段给你解释:
1、员工本月离职,就是解除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合同。
2、11月到子公司做兼职,就是建立劳务关系,应该签劳务合同。
3、中间社保不断缴,就是维持原劳动关系不变,与第一条矛盾,无论是技术上还是法律上都是矛盾的。
4、是否签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合同或者是兼职协议,首先,如果是兼职的话,第二条已经说了,建立的是劳务关系,签劳务合同(按你的说法也可以叫兼职协议),其次,如果是签劳动合同,那就是又建立了劳动关系。第三,采用什么工作制,是劳动关系下的选项,是由公司的工作性质决定的,是公司的自选项。
5、签劳动合同劳动期限的确定,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约定在《劳动合同法》中有规定,在规定范围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也可以协商订立合同期限。但话又说回来,你们不是招兼职吗,到底是要建立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6、如果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一个月结算一次工资,如果建立劳务关系,半个月就需要结算一次工资。
最后说一下,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是两个法律概念,有着严格的条件限制,符合什么关系就建立什么关系,不符合的就建立不了,不是说你觉得那个听着顺耳或者觉得那个字面意思更符合你的想象就可以选择哪个,你可以百度一下两个概念的满足条件,然后带入到你们的具体实际中,就可以很容易的做出正确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