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说明:A员工2023年9月20日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在8月1日已邮件通知续签,薪资条件、合同条款等均不变,但A员工因年初公司调薪幅度未达到他的预期值不愿意续签(年初给他调薪了22%,加薪3500,他期望调增35%),要求公司加薪方同意续签。公司多次沟通并告知其自愿放弃续签公司将在合同到期后解除劳动关系并无经济补偿金(有书面记录),此员工还是无动于衷,且不配合工作交接。目前此员工合同已到期,且不来公司上班了。但由于他的岗位比较关键,未交接工作会严重影响公司项目进程,造成项目损失,预估损失在5.2万(赔付客户延误费等).。
问题1:请问各位前辈,这种情况下除了反仲裁,还有什么更快的处理方式吗?
问题2:如果此员工同意回公司交接,但是他合同已经到期,公司已经不愿意再跟他续签了,这种情况下他交接工作期间是否算劳动关系?需要发工资吗?如何处理会比较合法?
大鹏小菜 2023-09-23 14:06 回复 赞(0) 11楼
1、其实公司应该在员工合同到期前就应该重视工作的交接,员工不愿意配合的,要主动跟员工沟通,站在员工的角度分析不配合工作的后果,这过程要注意措辞,不要让员工感觉公司在威胁他,而是让他感觉公司是在帮他规避风险。同时公司也可以适当的给他一点帮助,比如以后有合适的机会可以帮他推荐工作或者背景调查时可以多说好话等等,做到软硬兼施,好聚好散。
2、员工岗位关键,不交接就会严重影响公司的项目进程---说明公司对该员工的工作缺乏管控,另外对该员工的岗位也并未设定顶岗人员以及顶岗计划、人才储备也不到位。这些方面公司可以在以后进行改善,未雨绸缪。
3、目前合同已经到期了,公司可以赶紧跟员工沟通联络,告知事情的严重性,争取让员工赶紧过来配合公司进行工作交接,争取减少损失及商讨赔偿事宜。员工不愿意配合的,公司可以在员工当月工资中进行扣减,但一般不能超过当月应发工资的20%,公司也可以走法律途径主张赔偿,当然损失需要公司进行举证。
4、建议公司以后可以在员工新入职的时候就约定好离职时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发放形式:现金或者打到工资卡。对于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工作交接、办完离职手续的,工资打到工资卡中;不配合公司进行工作交接或者不办理离职手续的,工资以现金的形式结算。这种情况员工想要工资就必须亲自来公司,此时公司可以要求他进行工作交接,办离职手续。
5、不算劳动关系,当然公司在员工来交接时也不能对其进行用工管理,不安排交接工作以外的事情。为了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可以双方协商给员工一笔劳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