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茅问答社区 下午茶时间,请听题:
2019年12月,张某与甲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2020年5月,张某到乙公司上班,因入职体检时被诊断为双肺实变、考虑尘肺,向乙公司出具“在职期间如有尘肺方面疾病跟公司无关,本人自愿负全责”的书面保证。
2021年6月4日,泉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载明:“用人单位:乙公司;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为2010年3月至2019年12月在甲公司从事压机主管工作,2020年5月至2021年1月在乙公司从事压机主管工作;诊断结论:职业性矽肺一期”等内容。
同年8月10日,晋江市人社局对张某所患职业病予以认定为工伤,确认用人单位为乙公司。乙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工伤认定决定。
Julie20387 2023-11-28 15:07 回复 赞(0) 2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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